征收土地预公告
仓征预公告〔2026〕11 号
为实施福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发布高旺路与高仕路交叉口东北侧出让地块周边配套道路工程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征收土地的范围、目的
1.拟选址面积:2.6461 公顷。
2.征地范围:东至屿宅村;
西至福顺半导体;
南至高仕路;
北至后坂新城四期。
具体位置详见规划选址红线图。
3.涉及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具体以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为准):盖山镇屿宅村。
4.征地目的:本次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城市道路用地(S1),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交通基础设施需要用地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二、其他事项
1.拟于 2026 年 6 月 5 日至 2026 年 6 月 19 日由仓山区盖山镇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2.本公告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等,一律不予补偿。
3.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4.本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十个工作日。
5.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表本政府与属地管辖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土地征收办理补偿登记和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特此公告。
福州市仓山区人民政府
2026年6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